[发明专利]自光指示牌无效
申请号: | 95102388.8 | 申请日: | 1995-03-09 |
公开(公告)号: | CN1130782A | 公开(公告)日: | 1996-09-11 |
发明(设计)人: | 卢忠仁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忠仁丝印器材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9F13/20 | 分类号: | G09F13/20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专利服务中心 | 代理人: | 茅秀彬 |
地址: | 518112 广***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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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在公共场所指示出口通道、消防器材位置等的自光指示牌,是一种用发光油墨印制文字、图案标记的聚氯乙烯指示牌为主体构成的箱体,箱体内设置荧光灯,这种自光指示牌在灯光照射下,文字、图案标记会吸收光能,激活其中的发光粉,一旦停电,在黑暗环境下会发光,指示性文字、图案清晰可见,给人以方便,特别在火灾或地震等严重灾害导致停电时,可为人群聚集地指明逃生出口通道及消防器材的位置,避免或减少生命财产的重大损失。 | ||
搜索关键词: | 指示牌 | ||
【主权项】:
1.一种用于公共场所指示出口通道、消防器材位置等的自光指示牌,是一个以印制有文字、图案标记的聚氯乙烯指示牌为主体构成的箱(或盒),箱(或盒)内设置发光灯,其特征在于构成所述的文字、图案标记的涂料是一种含有发光粉的油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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