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前列腺素F酯无效
申请号: | 95104076.6 | 申请日: | 1995-03-21 |
公开(公告)号: | CN1112549A | 公开(公告)日: | 1995-11-29 |
发明(设计)人: | T·宫崎;M·河村;E·白泽 | 申请(专利权)人: | 小野药品工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C07C405/00 | 分类号: | C07C405/00;A61K31/557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姜建成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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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式(I)的PGF酯或其环糊精笼形物,其中R1是C1-6烷基、C4-7碳环,或被C4-7碳环取代的C1-4烷基,该C4-7碳环任意地被一个或多个独立地选自C1-4烷基、C1-4烷氧基、卤素、硝基和三氟甲基的基团取代;R2′是键或C1-4亚烷基;R3′是C1-7烷基;和9-羟基是α或β。 | ||
搜索关键词: | 前列腺素 | ||
【主权项】:
1、一种式(Ⅰ)的PGF酯或其环糊精笼形物:其中R1′是C1-6烷基、C4-7碳环,或被C4-7碳环取代的C1-4烷基,该C4-7碳环任意地被一个或多个独立地选自C1-4烷基、C1-4烷氧基、卤素、硝基和三氟甲基的基团取代;R2′是键或C1-4亚烷基;R3′是C1-7烷基;和9-羟基是α或β;其前提是:(i)当9-羟基是α,则(a)R2′-R3′不是正戊基;和(b)当R1′是甲基,13和14位是单键或当R1′是乙基和13和14是双键时,R2′-R3′不是1,1-二甲基戊基;和(ii)当9-羟基是β,(a)当R1′是乙基,13和14位是双键,则R2′-R3′不是正戊基或1,1-二甲基戊基;和(b)当R2′-R3′是正戊基,13和14位是单键,则R1′不是C1-6烷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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