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曝气法海水烟气脱硫方法及一种曝气装置无效
申请号: | 95119389.9 | 申请日: | 1995-12-22 |
公开(公告)号: | CN1045173C | 公开(公告)日: | 1999-09-22 |
发明(设计)人: | 彭斯干;唐崇武 | 申请(专利权)人: | 武汉晶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01D53/22 | 分类号: | B01D53/22;B01D53/50;C02F1/72 |
代理公司: | 中国科学院武汉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王敏峰,宋国荣 |
地址: | 430077 湖北省武汉市***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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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曝气法海水烟气脱硫方法及一种曝气装置,它包括提取海水、用海水在洗涤塔中洗涤烟气中的SO2,将吸收了SO2的酸性海水与未吸收SO2的海水掺混、对该混合的海水鼓入空气,向混合海水中鼓入空气的数量,可以是空气以标准立方米/小时、海水以立方米/小时来计量,其空气与混合后的海水的比例是空气为从0.1到1.5,海水为1;曝气时间为从2分钟到20分钟以及将曝气处理后的海水排往海域等步骤,提供了一种能利用海水资源进行高效、低成本,同时使参与脱硫的海水排入海中后不造成新的污染的烟气脱硫方法及装置。 | ||
搜索关键词: | 法海 水烟 脱硫 方法 一种 装置 | ||
【主权项】:
1、一种曝气法海水烟气脱硫方法,其特征在于,它包括下述步骤:1)提取海水;2)用海水在洗涤塔中洗涤烟气中的SO2;3)将吸收了SO2的酸性海水与未吸收SO2的海水掺混;4)对该混合的海水鼓入空气来进行曝气,向混合海水中鼓入空气的数量,可以是空气以标准立方米/小时、海水以立方米/小时来计量,其空气与混合后的海水的比例是:空气为从0.1到1.5,海水为1;曝气时间为从2分钟到20分钟;5)将曝气处理后的海水排往海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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