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防止在数字视频系统中非法收看和复制的方法及其控制方法无效
申请号: | 95120389.4 | 申请日: | 1995-11-26 |
公开(公告)号: | CN1137723A | 公开(公告)日: | 1996-12-11 |
发明(设计)人: | 朴兑浚 | 申请(专利权)人: | LG电子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4N7/167 | 分类号: | H04N7/167;H04L9/14 |
代理公司: | 柳沈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黄敏 |
地址: | 韩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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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防止在数字视频系统中非法收看和复制的方法,通过设定一种采用智能卡解密被分离密钥流的解扰方法防止非法用户收看并复制数字视频系统的节目,包括确定步骤,用于确定已被扰频的接收数据;重现步骤,将该被扰频数据分离成一个比特流和一个密钥流,记录步骤,对被分离的密钥流加密,并将被加密密钥流与比特流混合;和传输步骤,将扰频数据分离成比特流和密钥流,从而能够同时或有选择地执行重现步骤,记录步骤和传输步骤。 | ||
搜索关键词: | 防止 数字视频 系统 非法 收看 复制 方法 及其 控制 | ||
【主权项】:
1、一种防止在数字视频系统中非法收看和复制的方法,包含:确定步骤,用于确定已被扰频的接收数据;重现步骤,如果确定所接收的数据是确定步骤中的被扰频数据,将该被扰频数据分离成一个比特流和一个密钥流,用于对用来读入密钥信息的被分离密钥流解密,并根据读入信息对被分离的比特流解扰,以便在显示器上显示比特流;记录步骤,如果确定所接收的数据是确定步骤中的被扰频数据,或是根据记录或复制方式,作为比特流和密钥流的被扰频数据将该被扰频数据记录在记录介质上,或是在被扰频数据分离成比特流和密钥流之后,对被分离的密钥流加密,并将被加密密钥与比特流混合;和传输步骤,如果确定所接收的数据是确定步骤中的被扰频数据,将扰频数据分离成比特流和密钥流,或是在根据PPC方式或备份复制方式相对于来自记录一侧的密钥信息对被分离的密钥流解密以后,或是在相对于其本身密钥信息和来自记录一侧的密钥信息对被分离的密钥流解密两次以后传输该被分离密钥流,从而能够同时或有选择地执行重现步骤,记录步骤和传输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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