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文件夹机构无效
申请号: | 95192606.3 | 申请日: | 1995-03-24 |
公开(公告)号: | CN1146182A | 公开(公告)日: | 1997-03-26 |
发明(设计)人: | 托马斯·施毛斯 | 申请(专利权)人: | 路易斯·莱茨合资公司 |
主分类号: | B42F13/24 | 分类号: | B42F13/24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张祖昌 |
地址: | 联邦德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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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文件夹机构,它有一块底板(10);两个彼此相隔一定距离地从底板垂直向上伸出的串钉(12);一个与串钉(12)相隔一定距离可有限回转地装在底板(10)上的回转弓(18);一块在串钉(12)与回转弓(18)之间区域内从底板向上突出的支承板(20);以及,一个可有限回转地支承在支承板(20)上并克服复位弹簧(24)的力作用在回转弓(18)曲拐(26)上的杠杆(22)。为了在回转弓(18)打开的状态下,即使杠杆(22)回转位移较大,也能在回转弓一侧装入和取出文件,按本发明,建议设置一个装有压紧机构(28)、可与杠杆(22)可脱开式地啮合的板机(30),在不使用杠杆(22)的情况下,这一板机(30)规定用于引起回转弓(18)的打开过程。 | ||
搜索关键词: | 文件夹 机构 | ||
【主权项】:
1.文件夹机构,它有一块底板(10);两个彼此相隔一定距离地从底板(10)垂直向上伸出的串钉(12);一个与串钉(12)相隔一定距离、借助于支承横挡(14)可在打开位置与闭合位置之间有限转动地支承在底板(10)上、具有两个用支承横挡(14)彼此保持串钉(12)的距离并可与串钉(12)成对地连接成闭合位置的回转弯臂(52)的回转弓(18);一块在串钉(12)与回转弓(18)之间区域内从底板(10)向上突出并最好与底板(10)连成整体的支承板(20);以及,一个支承在支承板(20)上可绕一个横向于支承横挡(14)的轴线延伸的支承轴(46)、在打开位置和闭合位置之间有限转动并通过压紧机构(28)克服复位弹簧(24)的力作用于曲拐(26)上的杠杆(22),其特征为:设有一个装有压紧机构(28)、可与杠杆(22)可脱开式啮合的板机(30),用于在不使用杠杆(22)的情况下引起回转弓(18)的打开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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