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电子发光饰品无效
申请号: | 95204464.1 | 申请日: | 1995-03-08 |
公开(公告)号: | CN2212914Y | 公开(公告)日: | 1995-11-22 |
发明(设计)人: | 荆允昌;张聚考;于景秋;李亚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国营第八一三○厂 |
主分类号: | A44C17/02 | 分类号: | A44C17/02;G09F13/04 |
代理公司: | 河北省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刘仲辰 |
地址: | 050081 河北***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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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属于人身装饰品,特别是指一种电子发光饰品,该电子发光饰品包括基座,安装于基座上的饰物、卡夹,以及装配于基座内侧的电池盒,发光指示器及开关等部件,本实用新型解决了现有饰品不易在光线较暗的环境下佩戴使用之不足,具有结构简单,紧凑,零部件少,拆装维修方便,成本低等优点。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电子 发光 饰品 | ||
【主权项】:
1、一种电子发光饰品,包括基座(11)、配接于基座(11)上表面的饰物(1)、以及设置于基座(11)下表面的卡夹(10)等构件;其特征在于环形基座(11)内侧装接有电池盒(7),发光指示器(3)的正、负极(4)、(2)分别和电池盒(7)内装配的电池(5)正、负极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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