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电视机录象机防盗柜无效
申请号: | 95204944.9 | 申请日: | 1995-03-11 |
公开(公告)号: | CN2226876Y | 公开(公告)日: | 1996-05-15 |
发明(设计)人: | 韩正权 | 申请(专利权)人: | 韩正权 |
主分类号: | A47B81/06 | 分类号: | A47B81/06 |
代理公司: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郭来伏 |
地址: | 133000 吉林省延*** | 国省代码: | 吉林;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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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防盗柜,固定架的两端分别通过调整螺栓与防盗柜体相固定,在调整螺栓的外侧设置有护板,在柜体内腔设置有录象机放置台和录象机电源线出孔,它可以防止电视机和录象机被盗,并能使电视机得到充分散热,除能放置电视机和录象机之外,尚能放置照象机、金钱、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 | ||
搜索关键词: | 电视机 录象机 防盗 | ||
【主权项】:
1、一种电视机录象机防盗柜,同防盗门(2)构成一体的掩盖门(3)的一侧与防盗柜体(1)的一侧相铰接,其特征是在固定架(8)的两端分别设置有与固定架(8)相垂直的固定耳,固定钩(14)通过固定螺丝(12)固定于防盗柜体(1)的一侧,固定架(8)两端的固定耳上的固定孔(9)分别通过调整螺栓(10)和螺母(11)与固定钩(14)上的固定钩孔(13)相固定,护板(17)通过护板螺丝(16)和防盗柜体(1)上的固定孔(15)及螺母(18)与防盗柜体(1)相固定,在柜体内腔(22)中设置有隔板(21)、录象机放置台(20)和录象机电源线出孔(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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