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三角反光警示板无效
申请号: | 95211749.5 | 申请日: | 1995-06-03 |
公开(公告)号: | CN2229702Y | 公开(公告)日: | 1996-06-19 |
发明(设计)人: | 刘辉玉;陈维福 | 申请(专利权)人: | 刘辉玉;陈维福 |
主分类号: | G09F13/16 | 分类号: | G09F13/16 |
代理公司: | 三友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史欣耕 |
地址: | 台湾省南投县*** | 国省代码: | 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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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用警示板。解决反光效果不稳定问题。一种三角反光警示板,包括三角反光板、脚架,三角反光板面内缘形成预定形状的槽孔,其特征是槽孔内设有旋转装置;槽孔上下端设有梢孔;旋转装置由叶片构成,其上下部设有凸梢,该上下凸梢恰嵌置入槽孔上下端的梢孔内而构成转动配合;并在叶片的表面交错设置反光面。用于汽车警示。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三角 反光 警示 | ||
【主权项】:
1、一种三角反光警示板,包括三角反光板、脚架,三角反光板面内缘形成预定形状的槽孔,其特征是:槽孔内设有旋转装置;槽孔上下端设有梢孔;旋转装置由叶片构成,其上下部设有凸梢,该上下凸梢恰嵌置入槽孔上下端的梢孔内而构成转动配合;并在叶片的表面交错设置反光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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