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除尘室设备无效
申请号: | 96105098.5 | 申请日: | 1996-05-20 |
公开(公告)号: | CN1166899C | 公开(公告)日: | 2004-09-15 |
发明(设计)人: | 威罕·莱恩哈特;海慕·李波;哈特慕·史内怀斯;曼富烈·连兹;恰伦·古尔 | 申请(专利权)人: | 麦思纳&伍斯特股份有限公司;艾波姆公司 |
主分类号: | F24F3/16 | 分类号: | F24F3/16;A62B11/00;B01D46/44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蹇炜 |
地址: | 联邦德国***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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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除尘室设备,具有多个过滤通风单元,这些单元至少有一鼓风机马达且接到一电流网路,各过滤通风单元(2)经一总线系统(10)上下互连接并与至少一个中央指令单元连接。 | ||
搜索关键词: | 除尘 设备 | ||
【主权项】:
1.一种除尘室设备,具有多个过滤通风单元(2),这些单元至少有一鼓风机马达(3)且接到一电流网络,其特征在于:各过滤通风单元(2)经一总线系统(10)上下互相连接并与至少一个中央指令单元连接,各过滤通风单元(2)可通过一个地址号或识别号被指令单元直接控制,且该总线系统(10)为LON网络的一部分,各过滤通风单元(2)各经一个节点(13)连接到该总线系统,且该鼓风机马达(3)为电子方式整流的直流马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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