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图象传输系统无效
申请号: | 96110287.X | 申请日: | 1996-07-25 |
公开(公告)号: | CN1163072C | 公开(公告)日: | 2004-08-18 |
发明(设计)人: | 长岛孝幸;岩村惠市 | 申请(专利权)人: | 佳能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4N7/16 | 分类号: | H04N7/16;H04L12/14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酆迅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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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图象传输系统,根据在传输通道上的业务量,通过传输通道传输MPEG数据,对所传输的MPEG数据能设定各帧,并根据所设立的各帧,用收费系统实施计费处理。 | ||
搜索关键词: | 图象 传输 系统 | ||
【主权项】:
1.一个通过传输频道传送MPEG数据的图象传输系统,包括:a)一个用于根据所说传输频道的业务量、对传送的MPEG数据设定各帧的装置;及b)一个计费装置,它根据设定的帧,用收费系统实现计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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