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重油或煤的水溶性添加剂无效
申请号: | 96115052.1 | 申请日: | 1996-01-24 |
公开(公告)号: | CN1155574A | 公开(公告)日: | 1997-07-30 |
发明(设计)人: | 朴万成 | 申请(专利权)人: | 朴万成;李德生 |
主分类号: | C10L10/00 | 分类号: | C10L10/00 |
代理公司: | 辽宁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史旭泰 |
地址: | 110023 辽宁***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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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是涉及重油或煤的添加剂的制取方法。本发明是按重量取占总重量的20-80%的铁、钴、镍、铜、锌、镁、钠、钾、钙、钡的水溶性盐类的一种或多种同占总重量的80-20%的高锰酸钾、重铬酸钾、硝酸铵、硝酸钠、硝酸钾、高氯酸钾、高氯酸钠、高氯酸铵的两种或多种氧化剂均匀混合后,然后溶解于水中而成的水溶性添加剂。本发明具有助燃、消烟效果好、作用持续时间长等特点。 | ||
搜索关键词: | 重油 水溶性 添加剂 | ||
【主权项】:
1.重油或煤的水溶性添加剂是按重量取占总重量20%-80%铁、钴、镍、铜、锌、镁、钠、钾、钙、钡的水溶性盐类的一种或多种同占总重量的80-20%的高锰酸钾、重铬酸钾、硝酸铵、硝酸钠、硝酸钾、高氯酸钾、高氯酸钠、高氯酸铵的一种或多种氧化剂均匀混合后,然后溶解于水中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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