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在面向对象系统中控制对保护对象的存取的系统和方法无效
申请号: | 96117929.5 | 申请日: | 1996-12-23 |
公开(公告)号: | CN1162788A | 公开(公告)日: | 1997-10-22 |
发明(设计)人: | M·本南塔;G·R·布拉克利;A·J·纳达林 | 申请(专利权)人: | 国际商业机器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15/00 | 分类号: | G06F15/00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董巍,王岳 |
地址: | 美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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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在使用面向对象技术的信息处理系统中用于控制对象存取的系统、方法和生产的物体,包括处理器,存储系统,I/O控制器,总线,用于控制处理器、存储系统和I/O控制器运行的操作系统,以及一个面向对象的包括一个把一组许可和由类决定的方法联系起来的装置的控制装置。通过追踪该方法至该定义类,在执行方法中,对前面方法的调用可以避免检查授权。在涉及到授予或否定被继承方法的存取权时,对象属性的继承可以解决对象保护的问题。 | ||
搜索关键词: | 面向 对象 系统 控制 保护 存取 方法 | ||
【主权项】:
1.在利用面向对象技术的信息处理系统中,用于对对象进行存取控制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继承一个或多个由产生该对象的类而来的对象的安全特性;将一组许可与方法联系起来;和将这组许可与存取控制表比较以允许对该对象的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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