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灭火剂的气压输送法无效
申请号: | 96192913.8 | 申请日: | 1996-02-01 |
公开(公告)号: | CN1090035C | 公开(公告)日: | 2002-09-04 |
发明(设计)人: | M·L·罗宾;W·D·雷古斯特尔;饭久保祐一;M·A·斯维瓦尔 | 申请(专利权)人: | 大湖化学公司 |
主分类号: | A62C35/64 | 分类号: | A62C35/64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钟守期,罗才希 |
地址: | 美国印***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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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用于灭火的灭火剂(12)在其自身的蒸汽压下贮存在贮存容器(11)中,并且一个用于使灭火剂(12)超压的加压气源(18)单独贮存在筒(18)中。一旦检测到着火,就使贮存容器(11)连通到加压气源(18)以使灭火剂(12)在贮存容器(11)内超压。在约60秒内,通过开启出口阀(14)将超压的灭火剂(12)从贮存容器(11)中排出,并经管道(15)和喷嘴(16)送至着火区。该方法和相应的系统可用于各种灭火剂(12),包括Halons,减少了平衡时间而对于新灭火剂也无需高代价地改装现有的设备。 | ||
搜索关键词: | 灭火剂 气压 输送 | ||
【主权项】:
1.一种用主要由另外的带压惰性气体组成的驱除剂,在控制输送时间、输送速率的条件下将主要由液体非Halon灭火剂(12)组成的灭火组合物输送到火中,同时浸没火区域的方法,该方法包括下述步骤:(a)在贮存筒(11)中以非加压状态贮存灭火剂(12);(b)贮存所述惰性带压气体作为外部的带压气体源;(c)在需要将灭火剂输送到火中之前的约60秒以下,连接贮存筒(11)和外部的带压气体源,使带压气体通入贮存筒(11),并由此使灭火剂(12)在贮存筒(11)内超压;和(d)使超压的灭火剂(12)由贮存筒(11)排放到火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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