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溜冰鞋的发讯装置无效
申请号: | 96203752.4 | 申请日: | 1996-02-15 |
公开(公告)号: | CN2255866Y | 公开(公告)日: | 1997-06-11 |
发明(设计)人: | 翁启忠 | 申请(专利权)人: | 翁启忠 |
主分类号: | A63C17/26 | 分类号: | A63C17/26 |
代理公司: | 大兴县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高云端,绳立成 |
地址: | 台湾省台北县汐*** | 国省代码: | 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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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溜冰鞋的发讯装置,包括一组装于溜冰鞋底部的鞋座上的发讯装置本体的盒体;盒体中装设电池,开关,电路板,该电路板设有警讯元件;鞋座的后方有鞍座孔,且盒体的大小与鞍座孔相当;一供鞋座与发讯装置盒体卡合的组件,其第一组设在鞋座后方的凹槽状鞍座孔上,第二组设在盒体的外缘;盒体借助上述卡合组件组装在鞋座后方,且构成鞋座的一部分。其优点在于易于装配,同时还可防止发讯装置遭受破坏。 | ||
搜索关键词: | 溜冰鞋 装置 | ||
【主权项】:
1、一种溜冰鞋的发讯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一组装于溜冰鞋(1)底部的鞋座(2)上的发讯装置本体的盒体(3);盒体(3)中装设一电池(4),一开关(5),一电路板(6),该电路板设有至少一发光或发声的警讯元件(61);盒体(3)由一盒座(31)与一盖体(32)组成;鞋座(2)的后方(21)有一凹槽状鞍座孔(22),且盒体(3)的大小与鞍座孔(22)相当;一供鞋座(2)与发讯装置盒体(3)卡合的组件,其第一组设在鞋座(2)后方的凹槽状鞍座孔(22)上,第二组设在盒体(3)的外缘;盒体(3)借助上述卡合组件组装在鞋座后方(21),且构成鞋座(2)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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