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设有脚踏变速机构的踏板式摩托车无效
申请号: | 96204978.6 | 申请日: | 1996-03-21 |
公开(公告)号: | CN2255398Y | 公开(公告)日: | 1997-06-04 |
发明(设计)人: | 金国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金国华 |
主分类号: | B62K11/00 | 分类号: | B62K11/00;B62M25/06 |
代理公司: | 湖北省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胡建平 |
地址: | 226544***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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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设有脚踏变速机构的踏板式摩托车,它包括有车架、轮系,在车架的后部安设有与发动机相联的变速箱,变速箱为级拨档式变速箱,在车架的前下方安设有一脚踏板,脚蹬板的另一端通过一连杆与变速箱的变速拨杆相连。本实用新型不仅骑行方便舒适,而且具备较为灵活的运行性能,既能在平地,也能在坡度大、路段复杂的路面上平稳而灵活的行驶,并且有节省功耗,减少排污的积极效果。 | ||
搜索关键词: | 设有 脚踏 变速 机构 踏板 摩托车 | ||
【主权项】:
1、一种设有脚踏变速机构的踏板式摩托车,包括有车架(3)、轮系,在车架的后部安设有与发动机相联的变速箱(6),其特征在于变速箱(6)为有级拨档式变速箱,在车架(3)的前下方安设有一脚踏板(2),脚踏板的另一端通过一连杆(5)与变速箱的变速拨杆(7)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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