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炭素制品的二次焙烧装置无效
申请号: | 96222563.0 | 申请日: | 1996-09-18 |
公开(公告)号: | CN2295978Y | 公开(公告)日: | 1998-10-28 |
发明(设计)人: | 梁兆华;崔东生;郭秀城 | 申请(专利权)人: | 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F27B13/00 | 分类号: | F27B13/00 |
代理公司: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刘晓岚 |
地址: | 110001 辽***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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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炭素制品二次焙烧装置,包括炉体、炉室、炉箱、燃烧系统、排烟系统。相邻炉箱之间设有带闸门的沥青挥发分流动通道。炉箱上腔与火道之间设有带闸门的沥青挥发分联接通道,炉箱两侧设有互相联通的侧部加热火道控制系统和由端部及底部加热火道组成的加热火道控制系统,两个系统相互独立,互不联通。不用匣钵和充填料,直接把制品装入炉箱内焙烧,在每个运转周期内各炉室产生的沥青挥发分都引入最高温火道内焚烧。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炭素 制品 二次 焙烧 装置 | ||
【主权项】:
1.一种炭素制品的二次焙烧装置,它适用于炭素制品二次焙烧,也适用于炭素制品的一次焙烧,还可用于其它沥青渍浸制品的焙烧,是由炉体、炉室、炉箱1、燃烧系统、加热火道系统和排烟系统组成的环式焙烧装置。其特征在于不用匣钵和充填料,将炭素制品直接装入炉箱,并用双火道加热焙烧;在焙烧运转系统内,各炉箱产生的沥青挥发分全部导入最高温度火道内焚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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