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配装于移动电话的壳体无效
申请号: | 96222939.3 | 申请日: | 1996-09-23 |
公开(公告)号: | CN2268356Y | 公开(公告)日: | 1997-11-19 |
发明(设计)人: | 王锦声 | 申请(专利权)人: | 王锦声 |
主分类号: | H05K5/00 | 分类号: | H05K5/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奥瑞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朱黎光 |
地址: | 台湾省台北县汐止*** | 国省代码: | 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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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配装于移动电话的贮置电池的壳体,系具有一由刚性壁界定的腔室的壳体,与一配置在所述腔室内的电池元件构成;腔室一设定位置上形成有一材料质量集中的条形衬壁,将腔室界定为第一、第二匣域,以分别串/并联的配置至少长度39.5m/ml1.2V×5个电池元件分别在第一、第二匣域内;以使壳体在垂直轴方向的长度被减至最小的条件下,增加移动电话的使用时间。 | ||
搜索关键词: | 配装 移动电话 壳体 | ||
【主权项】:
1、一种配装于移动电话的壳体,系包括一含腔室的壳体以及配置壳体腔室的电池元件等所构成;其特征系在于:壳体腔室形成有一材料质量重置的条形衬壁,在所述腔室一计划位置上,而界定一第一匣域和第二匣域;以允许电池元件(I)、(II)分别被配置在第一、第二匣域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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