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脚踏车发电机无效
申请号: | 97103726.4 | 申请日: | 1997-03-28 |
公开(公告)号: | CN1168019A | 公开(公告)日: | 1997-12-17 |
发明(设计)人: | 金润国 | 申请(专利权)人: | 金润国 |
主分类号: | H02K21/22 | 分类号: | H02K21/22;H02K7/18;H02P9/48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何培硕 |
地址: | 韩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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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脚踏车发电机,该发电机被设置在脚踏车前轮轮毂上,发电机发出电力,电力作用至灯泡上,剩余的电力被贮存在电容器中。该发电机不是与轮胎产生接触的。发电机还通过稳压器向前灯供应恒定的电流,因而灯泡向地面上散布具有恒定照明度的光线,且不会过载。灯泡的预期使用寿命因而能加长。 | ||
搜索关键词: | 脚踏车 发电机 | ||
【主权项】:
1、一种脚踏车发电机,该脚踏车发电机包括:发电机主体,它被设置在脚踏车车轮的轮毂上,所述发电机主体包括:线圈定子,它被固定地安装在轮轴上;圆筒形转子,它被连接在轮毂框架的内壁,并以形成于定子和转子之间的环形间隙,可转动地安装在所述定子上,所述转子可相对定子转动,从而引起定子发出电力;传输装置,用于将电力从定子传输至发电机主体的外侧;轴承装置,用于支承轮毂框架相对轴的旋转运动;和夹持螺母,用于将轴承装置固定于它在轴上的位置,从而可转动地将轮毂框架夹持在轴上;稳压器,它通过电力传输装置接收发电机主体发出的电力,并在稳定电力的同时,向脚踏车前灯作用电力;和电容器,它被连接至所述稳压器,并适用于贮存剩余电力,并在发电机主体不运行时,向前灯供应剩余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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