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荔枝龙眼保鲜剂及保鲜方法无效
申请号: | 97105377.4 | 申请日: | 1997-07-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56962C | 公开(公告)日: | 2000-10-04 |
发明(设计)人: | 梁智群;熊德元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西大学 |
主分类号: | A23B7/157 | 分类号: | A23B7/157 |
代理公司: | 广西壮族自治区专利服务中心 | 代理人: | 来光业 |
地址: | 530004 广西*** | 国省代码: | 广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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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阐述了一种在常温下保鲜荔枝、龙眼的保鲜剂及其保鲜方法,其保鲜剂是由硫的含氧酸盐和助剂组成,保鲜方法是将保鲜剂,鲜果一起放至塑料袋中密封装箱,在常温下保鲜时间达10—15天,果皮不变色,果肉不变味。 | ||
搜索关键词: | 荔枝 龙眼 保鲜剂 保鲜 方法 | ||
【主权项】:
1.一种荔枝龙眼保鲜剂,其特征在于由能分解出二氧化硫的硫的含氧酸盐和助剂组成,其中硫的含氧酸盐选自硫代硫酸钠、连二亚硫酸钠、一缩二亚硫酸钠、焦硫酸钠及其钾盐、钙盐,或它们的混合物,助剂选自淀粉、明胶、丙酸、柠檬酸、山梨酸、氧化钙、过氧化钙、高锰酸钾、硅胶、膨润土、硅藻土,或它们的混合物,其硫的含氧酸盐占保鲜剂重量的20-80%,助剂占2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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