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对使用共享设备的建筑物内的宏服务小区和微微服务小区提供蜂窝电话业务的方法和装置无效
申请号: | 97181443.0 | 申请日: | 1997-11-18 |
公开(公告)号: | CN1276135A | 公开(公告)日: | 2000-12-06 |
发明(设计)人: | N·J·波杰赖德 | 申请(专利权)人: | 艾利森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Q7/36 | 分类号: | H04Q7/36;H04Q7/30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邹光新,李亚非 |
地址: | 美国北卡***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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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是对处于建筑物内的微微服务小区提供蜂窝电话业务并从处于建筑物外的宏服务小区向建筑物内提供扩展蜂窝电话业务的装置和方法。第一组收发机向宏服务小区提供蜂窝电话业务,第二组收发机向微微服务小区提供蜂窝电话业务。一组合并器(将多个射频信号合成单个射频信号)和分解器(将单个射频信号复制成相同射频信号的多个拷贝)用于将两组收发机连接到处于建筑物内的共用的多个天线。 | ||
搜索关键词: | 使用 共享 设备 建筑物 服务 小区 微微 提供 蜂窝 电话 业务 方法 装置 | ||
【主权项】:
1.一种在建筑物内提供蜂窝电话业务的装置包括:用于在处于建筑物内的微微服务小区中建立蜂窝电话业务的装置;用于将蜂窝电话业务从处于建筑物外的宏服务小区扩展到建筑物内的装置;以及用于将微微服务小区和宏服务小区蜂窝电话业务合成到处于建筑物内的共享天线的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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