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卤化银照相光敏材料无效
申请号: | 97191737.X | 申请日: | 1997-10-09 |
公开(公告)号: | CN1135436C | 公开(公告)日: | 2004-01-21 |
发明(设计)人: | 岩崎利彦;岩垣贤 | 申请(专利权)人: | 柯尼卡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3C7/32 | 分类号: | G03C7/32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黄泽雄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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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卤化银照相光敏材料,它包括透明片基和在其上提供的含有黄色偶联成色剂、品红偶联成色剂和青色偶联成色剂以便在曝光后由彩色显影形成单色影像的光敏层,其中品红偶联成色剂与彩色显影剂的氧化产物发生偶联的相对速率高于黄色或青色偶联成色剂的速率。 | ||
搜索关键词: | 卤化 照相 光敏 材料 | ||
【主权项】:
1、卤化银照相光敏材料,它包括透明片基和在其上提供的含有黄色偶联成色剂、品红偶联成色剂和青色偶联成色剂以便在曝光后由彩色显影形成单色影像的光敏层,其中品红偶联成色剂与彩色显影剂的氧化产物发生偶联的相对速率高于黄色或青色偶联成色剂的速率,其中黄色、品红和青色偶联成色剂分别由以下通式(1)、(2)和(3)表示,通式(1)其中R1和R2各自表示氢原子或取代基,k和l各自表示1-5中的整数,条件是当k或l是2或2以上时,几个R1或几个R2可以相互之间相同或不同和X表示在与芳族伯胺彩色显影剂的氧化产物偶联时能够被释放的基团,通式(2)其中R3表示取代基,R2和l各自与通式(1)中的定义相同,条件是当l是2或2以上时,几个R2可以相互之间相同或不同,和X表示与通式(1)同样定义的基团,条件是该基团通过氮原子键接于吡唑啉酮环的4-位,通式(3)其中R2和R3可以与通式(2)中的定义相同,p表示1-4中的整数,条件是当p是2或2以上时,几个R2可以相互之间相同或不同,和X为氢原子或与通式(1)中的定义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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