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玻璃钢制品无效
申请号: | 97210204.3 | 申请日: | 1997-04-23 |
公开(公告)号: | CN2298129Y | 公开(公告)日: | 1998-11-25 |
发明(设计)人: | 龙翔 | 申请(专利权)人: | 龙翔 |
主分类号: | B32B27/12 | 分类号: | B32B27/12;B32B27/04 |
代理公司: | 万县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唐强熙 |
地址: | 404000 重*** | 国省代码: | 重庆;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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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含有金属龙骨的玻璃钢制品,它适用于化工、石油、冶金、医药行业的储罐、槽、塔、管道、支架、风机、器皿以及车辆部件、小型船体等,该制品设有一层或多层金属网/丝强度层。其集玻璃钢和金属材料之优点,能显著提高制品的强度刚度及抗交变荷载能力、抗冲击荷载能力和抗温度、压变能力,延长其安全使用寿命,用材及造匀比现有技术有所下降,维修较简便。 | ||
搜索关键词: | 玻璃 钢制品 | ||
【主权项】:
1、一种玻璃钢制品,主要包括化工、石油、冶金、医药行业使用的储罐、槽、塔、管道、支架、风机、器皿以及车辆部件、小型船体,其特征是该制品中设有一层或多层金属网/丝强度层(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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