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带牙签的一次性筷子无效
申请号: | 97249935.0 | 申请日: | 1997-11-18 |
公开(公告)号: | CN2310508Y | 公开(公告)日: | 1999-03-17 |
发明(设计)人: | 王伯贇;吴剑辉 | 申请(专利权)人: | 厦门市滨北小学 |
主分类号: | A47G21/10 | 分类号: | A47G21/10 |
代理公司: | 厦门大学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马应森 |
地址: | 36101***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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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涉及一种食品夹具,在一次性筷子的至少一个端部设有至少一根牙签。筷子采用木制或竹制品,利用工具在筷子端部压制出牙签形体。由于市场需求量极大,因此不仅给使用者带来方便,而且节约资源。 | ||
搜索关键词: | 牙签 一次性 筷子 | ||
【主权项】:
1.带牙签的一次性筷子,其特征在于在筷子的至少一个端部设有至少一根牙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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