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含蚕蛹复合氨基酸口服液及其制备方法无效
申请号: | 98106796.4 | 申请日: | 1998-04-10 |
公开(公告)号: | CN1087913C | 公开(公告)日: | 2002-07-24 |
发明(设计)人: | 魏克民 | 申请(专利权)人: | 杭州生宝保健食品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3L1/29 | 分类号: | A23L1/29;A23L1/305;A61K35/78;A61P43/00 |
代理公司: | 浙江省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梁寅春 |
地址: | 310004 ***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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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含蚕蛹复合氨基酸口服液,以口服液重量计含如下百分数物料蚕蛹复合氨基酸1.7~2.3,山楂、大枣、酸枣仁、枸杞子干果各为4.25~5.75的提取液,并含速溶珍珠粉、葡萄糖、葡萄糖酸锌、柠檬酸和山梨酸钾。本口服液制备包括提取蚕蛹复合氨基酸并制取其水溶液,制取山楂、大枣、酸枣仁、枸杞子浓缩液,配制含葡萄糖、葡萄糖酸锌、速溶珍珠粉和山梨酸钾的水溶液,用所说的水溶液和浓缩液配制口服液。本口服液对人体具良好保健作用。 | ||
搜索关键词: | 蚕蛹 复合 氨基酸 口服液 及其 制备 方法 | ||
【主权项】:
1、含蚕蛹复合氨基酸口服液,其特征是以本口服液总重量计含如下重量百分数的物料:蚕蛹复合氨基酸1.7~2.3,枸杞子干果为4.25~5.75的提取液,山楂干果为4.25~5.75的提取液,酸枣仁干果为4.25~5.75的提取液,大枣干果为4.25~5.75的提取液,速溶珍珠粉0.425~0.575,葡萄糖酸锌0.06~0.08,葡萄糖4.25~5.75,柠檬酸0.085~0.115,山梨酸钾0.042~0.058,余量为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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