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密码化复制管理信息的非法数据复制防止装置和方法及记录媒体无效
申请号: | 98117530.9 | 申请日: | 1998-07-11 |
公开(公告)号: | CN1114919C | 公开(公告)日: | 2003-07-16 |
发明(设计)人: | 加藤岳久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东芝 |
主分类号: | G11B20/12 | 分类号: | G11B20/12;G06F17/00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叶恺东,王岳 |
地址: | 暂无信息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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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揭示一种复制数字数据的设备中所用的非法数据复制防止装置。所述数字数据具有被密码化的数据主体和为对该数据主体的复制许可进行管理的被密码化的复制管理信息。判定单元根据前述复制管理信息的内容是否满足规定条件判定所述数字数据是否许可复制。禁止处理单元在由前述判定单元判定为前述数字数据不许可复制时禁止前述数字数据的有效复制操作。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密码 复制 管理 信息 非法 数据 防止 装置 方法 记录 媒体 | ||
【主权项】:
1、一种非法数据复制防止装置,用于复制数字数据的设备中,所述数字数据具有被密码化的数据主体和为对该数据主体的复制许可进行管理的被密码化的复制管理信息,其特征是所述防止装置具备:根据此复制管理信息的内容是否满足规定的条件来判断所述数字数据是否许可复制的判定单元;和在由此判定单元判定所述数字数据为不许可复制时禁止有效地复制所述数字数据的操作的禁止处理单元,所述复制管理信息由表示所述数字数据为由最初的数据作的第几次复制的代系管理信息和表示对所述数字数据作过几次复制的复制次数管理信息组成;和所述判定单元在所述代系管理信息成为规定的代系数、所述复制次数管理信息成为规定的复制次数时即判断所述数字数据为不许可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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