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设有标示部露出孔的组合式的商标名牌无效
申请号: | 98200106.1 | 申请日: | 1998-01-04 |
公开(公告)号: | CN2324595Y | 公开(公告)日: | 1999-06-16 |
发明(设计)人: | 萧淑芬 | 申请(专利权)人: | 萧淑芬 |
主分类号: | G09F7/00 | 分类号: | G09F7/00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穆魁良 |
地址: | 台湾省台中县丰原*** | 国省代码: | 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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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设有标示部露出孔的组合式的商标名牌,包括主体上对应固定件的固定孔设有固定柱,其穿过固定件上的固定孔铆固成一体,其特征在于主体上装设组合件,该主体上的固定柱对应穿置该组合件的结合孔和固定件的固定孔铆固,该主体上设有露了孔供该组合件的标示部嵌入和显露。该商标名牌的主体不变,仅改变组合件的标示部的形态,就可以适应多种形态的各种商标名牌,具有结构简单,制造成本低廉,变化商标名牌的花样便利,使用和存放方便的特点。 | ||
搜索关键词: | 设有 标示 露出 组合式 商标 名牌 | ||
【主权项】:
1、一种设有标示部露出孔的组合式的商标名牌,包括主体上对应固定件的固定孔设有固定柱,其穿过固定件上的固定孔铆固成一体,其特征在于主体上装设组合件,该主体上的固定柱对应穿置该组合件的结合孔和固定件的固定孔铆固,该主体上设有露了孔供该组合件的标示部嵌入和显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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