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红外线感应照明警示器无效
申请号: | 98200514.8 | 申请日: | 1998-01-15 |
公开(公告)号: | CN2329846Y | 公开(公告)日: | 1999-07-21 |
发明(设计)人: | 张文箱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文箱 |
主分类号: | F21V17/00 | 分类号: | F21V17/00 |
代理公司: | 吉林省吉利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王大珠 |
地址: | 台湾省桃园县龙*** | 国省代码: | 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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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红外线感应照明警示器,它是由一基座(1)、一灯筒(2)及感测头(3)所构成,其中基座面上设有四个预留孔,供两灯筒及两感测头分别插接,灯筒内安置灯泡而感测头内设有红外线感测器,以侦测异物进入到感测范围时让灯点亮,在每一灯筒及感测头设有转换机构(A)、(B)、(C),藉此利用转换灯筒及感测头,可同时分别指向不同方位作侦测,从而及时提供适时警示照明。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红外线 感应 照明 警示 | ||
【主权项】:
1、一种红外线感应照明警示器,它是由基座(1)、一灯筒(2)及一感测头(3)所构成,其特征在于在基座(1)的面上设有四个予留孔(11),供两灯筒(2)及两感测头(3)分别插接,其中灯筒内安置灯泡,而感测头内设置有感测器,在每一灯筒(2)上设有两个转换位机构(A)、(B),而每一感测头上设有两转换位机构(A)、(C);在其基座(1)的上方设导电头(13)可直接与一般通用的灯座螺接,在该座的面上突设有十字斜台(12),而四个予留孔(11)分别位于十字斜台(12)的斜面上,并在予留孔(11)内设梅花型定位齿(111),可与灯筒(2)或感测头(3)上方对接而组成转换位机构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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