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激光匡景相机无效
申请号: | 98240521.9 | 申请日: | 1998-09-04 |
公开(公告)号: | CN2347190Y | 公开(公告)日: | 1999-11-03 |
发明(设计)人: | 丁治宇 | 申请(专利权)人: | 欧普康光电(厦门)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3B19/02 | 分类号: | G03B19/02 |
代理公司: | 厦门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李雁翔,郭永明 |
地址: | 361006 福建省厦***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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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激光匡景相机,其机壳内,临近摄影镜头处,装有一激光产生器,且激光射出口设有具有框住轮廓透孔的遮罩,将打出的激光投射成光框,匡住欲拍摄景物的范围,使拍摄者握拿相机进行拍照时,眼睛不必贴近相机,观察观视窗显示景物的拍摄范围,而借由观看激光形成框轮廓的范围,即能得知正在拍摄景物的拍摄范围,使观看者取景更方便快捷。 | ||
搜索关键词: | 激光 相机 | ||
【主权项】:
1、一种激光匡景相机,其特征在于:机壳内,临近摄影镜头处,设有一激光产生器,该激光产生器的射光口,约与该摄影镜头朝向同一方向,并在机壳壁对应该激光产生器射光口形成窗孔,在该窗孔中,嵌设一具有框轮廓透孔的遮罩,在相机壳体上凸露一启动激光产生器的开关键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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