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超声波照射设备无效
申请号: | 98813496.9 | 申请日: | 1998-11-09 |
公开(公告)号: | CN1163211C | 公开(公告)日: | 2004-08-25 |
发明(设计)人: | 三轮博秀;木野正人 | 申请(专利权)人: | 有限会社三轮科学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A61H23/02 | 分类号: | A61H23/02;A61F7/00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姜丽楼 |
地址: | 日本国***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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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用超声波照射生物体,将生物体众多脂肪分解。在15-50KHz的低频范围内时,照射的声能表面强度大于10mW/cm2,不会导致生物体的溶血;在50-140KHz的低频范围内时,照射的声能表面强度大于4mW/cm2,不会导致生物体的溶血,或在基于力学指数MI的安全标准值之内。在180-700KHz的高频范围内时,照射的声能表面强度大于10mW/cm2,或满足基于MI的安全标准值;在700KHz-1.3MHz的高频范围内时,照射的声能表面强度大于800mW/cm2,或满足基于MI的安全标准值。 | ||
搜索关键词: | 超声波 照射 设备 | ||
【主权项】:
1、一种超声波照射设备,包括一种超声波发生装置,以及用于超声波照射生物体的装置,用于进行脂解,其特征在于,产生的超声波被限定在15-140kHz这样的频率范围内,其中在15-50kHz之间时,声强度大于10mW/cm2,并且低于溶血限度,在处于50-140kHz之间时,声强度大于4mW/cm2,并且低于溶血限度或由力学指数限定的安全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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