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含有具有改进的脱去分配件中水分的能力的流体储存件的吸收结构无效
申请号: | 98814015.2 | 申请日: | 1998-03-13 |
公开(公告)号: | CN1292670A | 公开(公告)日: | 2001-04-25 |
发明(设计)人: | 詹佛朗哥·帕隆博;马蒂厄斯·施米特 | 申请(专利权)人: | 宝洁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F13/15 | 分类号: | A61F13/15 |
代理公司: | 柳沈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封新琴 |
地址: | 美国俄亥俄***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用于吸收用品中的吸收结构,该吸收结构具有用于收集/分配流体的第一区和用于储存流体的第二区。第一区可以含有具有相对高的毛细解吸压的材料,而第二区内的材料呈现出相对高的毛细吸收压以便有效地排出第一区的水分。第一区的材料的毛细解吸高度(CSDH90)大于40厘米,而第二区的材料满足下列条件至少之一(a)在毛细吸收试验中在35厘米的吸收容量至少为15克/克;(b)在毛细吸收试验中在0厘米的吸收容量至少为15克/克以及在40厘米下的吸收效率至少为55%;(c)在毛细吸收试验中在0厘米吸收高度下的容量的50%时的毛细吸收高度(CSAH50)至少为35厘米。 | ||
搜索关键词: | 含有 具有 改进 脱去 配件 水分 能力 流体 储存 吸收 结构 | ||
【主权项】:
1.一种吸收结构,其包括第一区和与所述第一区液体相通的第二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区含有毛细解吸高度(CSDH90)大于40厘米的材料,而所述第二区含有满足下列条件至少之一的材料:(a)在35厘米下的毛细吸收容量(CSAC35)至少为15克/克;和/或(b)在0厘米下的毛细吸收容量(CSAC0)至少为15克/克以及在40厘米下的毛细吸收效率(CSAE40)至少为55%;和/或(c)在其0厘米吸收高度下的容量的50%时的毛细吸收高度(CSAH50)至少为35厘米。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宝洁公司,未经宝洁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98814015.2/,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改善了亚饱和下的分配性能的吸收用品
- 下一篇:液面控制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