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可燃性垃圾的处理方法无效
申请号: | 99115066.X | 申请日: | 1999-08-05 |
公开(公告)号: | CN1095701C | 公开(公告)日: | 2002-12-11 |
发明(设计)人: | 吴先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杨剑 |
主分类号: | B09B3/00 | 分类号: | B09B3/00 |
代理公司: | 贵阳中新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李大刚 |
地址: | 550004 贵州*** | 国省代码: | 贵州;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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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可燃性垃圾的处理方法,以可燃性垃圾为原料,处理过程包括粉碎、烘干、裂解、除尘、冷凝回收、水洗等步骤。处理过程结束后,可得到碳粉、焦油、醋酸液和可燃性气体等产出物。本发明通过改进可燃性垃圾处理方法的回收工艺,在无需加入添加剂的情况下,可以对垃圾进行充分的处理,处理后没有遗弃物,可得到多种产出物,且产出成本低。具有处理方法较简单,垃圾处理完全,得到回收物多,处理时间短,成本低的特点。可广泛应用于可燃性垃圾的处理中。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可燃性 垃圾 处理 方法 | ||
【主权项】:
1、一种垃圾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以可燃性垃圾为原料,按下述步骤进行处理:a、粉碎;将原料粉碎成粒径不大于10mm的粒料,得A品;b、烘干:将A品进行烘干,干燥后的粒料水份不超过10%,得B品;c、裂解:将B品送入裂解炉,裂解室温度控制在500~800℃,裂解过程中产生的混合气体进入反应室,在反应室中进行气体和粉尘物分离,分离后的粉末状物质排出炉外,分离后得到的气体为C品;d、除尘:将反应室中的C品送入除尘器进行除尘,除尘后得到的气体为D品;e、冷凝回收:将D品送入冷凝器,将D品降温至300~400℃,然后采用逐级降温回收,逐级降温过程中得到的回收物为含有焦油和醋酸的混合物;逐级降温后得到气体为E品;f、水洗:将E品送入水洗塔,进行水洗脱色,并洗去油脂,得到成品可燃性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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