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非水电解质电池无效
申请号: | 99123628.9 | 申请日: | 1999-10-29 |
公开(公告)号: | CN1166017C | 公开(公告)日: | 2004-09-08 |
发明(设计)人: | 井町直希;儿玉康伸;吉田一朗;中根育朗;生川训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洋电机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1M4/48 | 分类号: | H01M4/48;H01M10/36;H01M10/40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张元忠;杨丽琴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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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提供在0℃以下的低温区工作电压高,低温放电特性优良,电池内气体产生量少且对发热安全性优良的非水电解质电池。可通过下述方案达到,即使该电池具有非水电解质、石墨负极和使用正极活性物质的正极,该非水电解质含有碳酸亚丙酯和作为电解质盐的LiN(SO2C2F5)2,该正极活性物质是在钴酸锂粒子表面上粘附有钛粒子和/或碳化合物粒子的混入Ti的LiCoO2,上述混入Ti的LiCoO2中的钛和/或钛化合物对钴酸锂的摩尔比为0.00001~0.02。 | ||
搜索关键词: | 水电 电池 | ||
【主权项】:
1.一种非水电解质电池,在该电池的壳体内装填有正极、负极和含非水溶剂的电解质,所说正极具有以钴酸锂为主要成分的正极活性物质,其特征在于,上述正极活性物质含有通过在钴酸锂粒子的表面上粘附氧化钛粒子而形成的混入Ti的LiCoO2,其中,上述混入Ti的LiCoO2中的氧化钛的摩尔比相对于钴酸锂在0.00001以上至0.02以下,并且上述非水溶剂是以碳酸亚乙酯为主要成分的混合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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