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总投递门在后侧的信报箱无效
申请号: | 99208440.7 | 申请日: | 1999-04-01 |
公开(公告)号: | CN2366009Y | 公开(公告)日: | 2000-03-01 |
发明(设计)人: | 林建国;林麟 | 申请(专利权)人: | 林建国;林麟 |
主分类号: | A47G29/12 | 分类号: | A47G29/12 |
代理公司: | 黑龙江省松花江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岳泉清 |
地址: | 150070 黑龙江省哈尔滨*** | 国省代码: | 黑龙江;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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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总投递门在后侧的信报箱,它由箱体1、前面框2、投递门3、取报小门4组成,前面框焊固在箱体的前面上,每个取报小门由折页5和暗锁6平行固定在前面框内,投递门由轴7和暗锁8固定在箱体的后面上。本实用新型由于取消了明显的投递口,使得偷窃信件和非法广告干扰的现象得到了限制,保护了用户的合法权益,邮政局投递员的正常投递又不受影响。 | ||
搜索关键词: | 投递 在后 信报箱 | ||
【主权项】:
1、总投递门在后侧的信报箱,它由箱体(1)、前面框(2)、投递门(3)、取报小门(4)组成,其特征在于前面框(2)焊固在箱体(1)的前面上,每个取报小门(4)由折页(5)和暗锁(6)平行固定在前面框(2)内,投递门(3)由轴(7)和暗锁(8)固定在箱体(1)的后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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