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具有广告功能的标示牌无效
申请号: | 99234765.3 | 申请日: | 1999-07-02 |
公开(公告)号: | CN2379863Y | 公开(公告)日: | 2000-05-24 |
发明(设计)人: | 李新卫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新卫 |
主分类号: | G09F7/00 | 分类号: | G09F7/00;G09F23/00 |
代理公司: | 宝鸡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马天顺 |
地址: | 721300 陕*** | 国省代码: | 陕西;6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一种具有广告功能的标示牌,其标示牌的一侧设有可更换的广告牌,本实用新型在保留标示牌原有功能的同时具有广告功能,通过广告收入在保证标示牌更新和维修费用的同时还可创造可观的经济效益,并且能使公益性标示牌能长久地保持整洁、美观、完整,方便了公众的日常生活,美化了生活环境。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广告 功能 标示 | ||
【主权项】:
1、一种具有广告功能的标示牌,包括标示牌(1),其特征在于:标示牌(1)的一侧设有可更换的广告牌(2)。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李新卫,未经李新卫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99234765.3/,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泳镜、潜水镜的曲面镜片组合结构
- 下一篇:管口磨光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