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股骨小粗隆复位固定器无效
申请号: | 99235294.0 | 申请日: | 1999-02-01 |
公开(公告)号: | CN2367262Y | 公开(公告)日: | 2000-03-08 |
发明(设计)人: | 张维;翟国江;蔡迎峰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州市中医医院 |
主分类号: | A61B17/58 | 分类号: | A61B17/58 |
代理公司: | 广东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刘小敏 |
地址: | 510130***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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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股骨小粗隆复位固定器,它包括小粗隆爪和持爪器,其中,小粗隆爪包括一爪板和从爪板伸出的细长爪钩,爪钩的截面积由根部至头部逐渐变小,头部为尖型;持爪器为一长柄,它与小粗隆爪活动连接。另外,还可在持爪器上增设一加压机构,通过加压作用使骨折块与股骨紧密接触后再用螺钉固定,以加快骨折的愈合。本实用新型可大大提高小粗隆骨复位固定的手术效果,并使手术操作变得简单易行。 | ||
搜索关键词: | 股骨 小粗隆 复位 固定器 | ||
【主权项】:
1、一种股骨小粗隆复位固定器,其特征是:它包括小粗隆爪和持爪器,其中,小粗隆爪包括一爪板(2)和从爪板伸出的细长爪钩(1),爪钩的截面积由根部至头部逐渐变小,头部为尖形;持爪器(3)为一长柄,它与小粗隆爪活动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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