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木工机床功能支架无效
申请号: | 99245671.1 | 申请日: | 1999-09-22 |
公开(公告)号: | CN2428273Y | 公开(公告)日: | 2001-05-02 |
发明(设计)人: | 周庆旺 | 申请(专利权)人: | 周庆旺 |
主分类号: | B27C3/00 | 分类号: | B27C3/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44012 安***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至少能打眼的木工机床功能支架,它包括主架身与垂直架身相垂直固定,主架身通过组合装置与木工机床打眼组合面组合固定,垂直架身连接打眼进料装置用作打眼,特征在于打较大木料眼时配套有托住被打眼木料的托料器;垂直架身最好是圆柱形;垂直架身能用组合装置与木工机床圆锯组合面组合固定,主架身可是多种,其上至少固定导向板,至少可进行锯料;垂直架身或可用组合装置与木工机床压刨组合面组合固定可进行压刨。该支架重量十分轻便。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木工 机床 功能 支架 | ||
【主权项】:
1、一种木工机床功能支架,包括:主架身(1)、与主架身(1)垂直固定的垂直架身(2),主架身(1)设向外的主架身平面(3),用打眼组合装置(16)将主架身平面(3)及主架身(1)与木工机床主体打眼组合面(15)组合固定,垂直架身(2)连接打眼进料装置,用作打眼,打眼进料装置包括:具有棱形孔或槽的纵向导板(9),该孔或槽与垂直架身(2)配合成移动副,棱形包括方形,纵向导板(9)连接定料面(10)及相应结构,定料面(10)包括与木工机床打眼钻头(33)平行或者平行、垂直的定料面(10);特征在于:用这种打眼进料装置打较大木料眼时,配套有托料器(21),“较大木料”是指该木料端部固定在纵向导板(9)时,该木料重量对于垂直架身(2)产生的力矩起码大于等于10公斤/米,甚至更小:打眼进料装置或者包括:具有圆孔或大半圆孔或大半圆槽的纵向导板(9),该孔或槽套住或卡住垂直架身(2)具有的相适应的圆柱形或圆弧柱形部分,并至少可相移动,纵向导板(9)连接定料面(10)及相应结构,定料面(10)包括与木工机床打眼钻头(33)平行或平行、垂直的定料面(10),用这种打眼进料装置打较大木料眼时,配套有托料器(21),“较大木料”起码是指木工1人打眼时,用手无法保持这些木料的水平或大致水平状态,甚至是指更小的木料;上述定料面(10)供打眼时靠住被打眼的木料,以保持被打眼木料与打眼钻头(33)平行、垂直或平行的关系,打眼进料装置也可是固定在垂直架身(2)的进料面(8),进料面(8)与木工机床主体打眼钻头(33)平行,用这种打眼进料装置打较大木料眼时,配套有托料器(21),“较大木料”是指该木料端部固定在进料面(8)时,该木料重量对垂直架身(2)产生的力矩起码大于等于10公斤/米,或更小,上述托料器(21)可是连接在主架身(1)垂直架身(2)之外的直接或间接支撑地面能直接或间接托住被打眼木料的临时设施或专用结构,托料器(21)也可是固定在主架身(1)的能直接或间接托住被打眼木料的杆状结构,托料器(21)至少是1个,托料器(21)最好托住被打眼木料外端或中部,托料器(21)可消除或减小被打眼木料另一端重量对垂直架身(2)产生的扛杆力。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周庆旺,未经周庆旺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99245671.1/,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