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次性玻璃筷子无效
申请号: | 99251111.9 | 申请日: | 1999-10-11 |
公开(公告)号: | CN2395644Y | 公开(公告)日: | 2000-09-13 |
发明(设计)人: | 李英泽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英泽 |
主分类号: | A47G21/10 | 分类号: | A47G21/10 |
代理公司: | 大庆石油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米万泽 |
地址: | 163411 黑龙江省大庆*** | 国省代码: | 黑龙江;23 |
权利要求书: | 暂无信息 | 说明书: | 暂无信息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夹持物用的一种性玻璃筷子,可回收再生,易加工成本低。它用空心管式玻璃筷子2替代常用木质筷子,夹持食物端制成粗糙端1,以防打滑。玻璃筷子的优点是可回收再生,推广使用可节约木材,前途广阔。 | ||
搜索关键词: | 一次性 玻璃 筷子 | ||
【主权项】:
一种一次性玻璃筷子,具有筷子(2),其特征在于:采用空心管式玻璃筷子(2),夹持食物部分制成粗糙端(1)。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李英泽,未经李英泽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99251111.9/,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三根弦双共鸣筒的拉弦琴
- 下一篇:缸中缸汤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