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作为草铵膦助剂的肌氨酸类无效
申请号: | 99811333.6 | 申请日: | 1999-09-22 |
公开(公告)号: | CN1162078C | 公开(公告)日: | 2004-08-18 |
发明(设计)人: | J·J·克鲁登;J·E·斯迪菲尔 | 申请(专利权)人: | 汉普郡化学公司 |
主分类号: | A01N25/30 | 分类号: | A01N25/30;A01N57/02 |
代理公司: | 北京纪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程伟 |
地址: | 美国马***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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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用于草铵膦的助剂,该助剂与常规助剂相比,具有增强的活性、较低的刺激性和较低的水生动物毒性。该助剂是C8-C22肌氨酸或肌氨酸盐,如椰油基肌氨酸钠、月桂酰基肌氨酸钠或其组合,该助剂以较低的浓度与草铵膦结合能提供有效活性的除草制剂。 | ||
搜索关键词: | 作为 草铵膦 助剂 氨酸 | ||
【主权项】:
1.一种除草组合物,包括除草有效量的2-氨基-4-(羟基甲基氧膦基)丁酸或其盐和含量为4-40份/100份所述丁酸或其盐的助剂,该助剂包括具有下式的N-酰基肌氨酸或其盐: RCON(CH3)CH2COOX 其中R是C8-C22烷基或链烯基,X是氢、碱金属、铵、C1-C6烷基胺或氨基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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