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螺旋致动器无效
申请号: | 99812034.0 | 申请日: | 1999-10-13 |
公开(公告)号: | CN1103876C | 公开(公告)日: | 2003-03-26 |
发明(设计)人: | 伊里·古尔卡;艾尔弗雷德·莫泽;费迪南德·施魏策尔;曼弗雷德·安滕斯泰纳;克莱尔·德鲁埃特;托马斯·富克斯;亨德里克斯·扬·卡潘 | 申请(专利权)人: | SKF工程研究中心公司 |
主分类号: | F16C19/16 | 分类号: | F16C19/16;F16C33/60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刘兴鹏 |
地址: | 荷兰***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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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不对称角面接触轴承,它包括一个内环(2)和一个外环(3),每个环限定出一座圈(4,5),至少一个环(3)设有一个高台肩(6)和一个低台肩(7),这些台肩限定了所述环(3)的座圈(5)的边界,该轴承还包括一系列与座圈(4,5)接触的滚动元件(8)。所述低台肩设有一环形凹槽(9),在所述凹槽(9)中容纳有一个用于与滚动元件(8)接触的环形元件(10)。 | ||
搜索关键词: | 螺旋 致动器 | ||
【主权项】:
1.一种螺旋致动器,它包括一个螺旋机构(20)、一个外壳(21)和一个不对称轴承(1),所述螺旋机构(20)包括一个丝杠(23)和一个螺母(22),所述轴承包括一个内环(2)和一个外环(3),每个环限定出一座圈(4,5),所述轴承还包括一系列与座圈(4,5)滚动接触的滚动元件(8),轴承(1)的外环(3)与螺旋机构(20)的丝杠(23)相连,轴承(1)的内环(2)与外壳(21)相连,其特征在于,至少一个环(3)设有一个高台肩(6)和一个低台肩(7),这些台肩限定了所述环(3)的座圈(5)的边界,低台肩(7)设有一环形凹槽(9),在所述凹槽中容纳有一个用于与滚动元件(8)接触的环形元件(10),其中环(2,3)以及每个滚动元件(8)在四个接触点(11-14)处相互啮合,从而由两对径向相对的接触点(11-14)限定出两条接触线(15,16),其中一条接触线(15)相对于轴承(1)的轴线具有相对较小的接触角,而另一条接触线(16)相对于轴承(1)的轴线具有相对较大的接触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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