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注册资金实缴政策下,知识产权实缴的风险钻瓜课堂

钻瓜导读:新公司法2024年7月1日将落实,凡事皆有利弊,在注册资本实缴这块的新规无疑是给了创业者们一个非常大的利好消息。但也应当注意防范其中可能存在的隐患。

(来源:美家知识产权实缴

新公司法2024年7月1日将落实,凡事皆有利弊,在注册资本实缴这块的新规无疑是给了创业者们一个非常大的利好消息。但也应当注意防范其中可能存在的隐患。

1.对公司补足出资及对债权人承担补充清偿的责任,《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意思是如果认缴的金额未实缴,但公司负债本金不能清偿,债权人有权要求为缴清注册资本金的股东在认缴范围内清偿债务。

2.行政机关的处罚风险罚款,《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3.股东的权利受限及股东资格丧失的风险,《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六条:“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该股东请求认定该限制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七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知识产权实缴的部分,知识产权实缴出资是具有法律依据的一种出资方式,详情可见原(现行)《公司法》的第二十七条,或是新《公司法》的第四十八条,拥有诸多优势的知识产权实缴也逐步成为主流趋势。减轻资金压力:传统的注册资本缴纳方式通常采用现金出资或实物出资,对于资金紧张的初创企业来说,这种方式可能带来较大的资金压力。而通过将知识产权作价出资,可以降低现金出资的比例,从而减轻资金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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