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2年度吉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大学科技园考核评价结果的通知热点资讯

钻瓜导读:根据《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发展众创空间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5]297号)和《吉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吉科发人才[2019]220号)相关要求,省科技厅开展了2022年度吉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大学科技园的考核评价工作。

(来源: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公布2022年度吉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大学科技园考核评价结果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局,长白山管委会教育科技局,长春新区、梅河口市科技局,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高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吉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大学科技园的服务水平,更好地发挥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大学科技园的示范带头作用,加快实现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大学科技园高质量发展。根据《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发展众创空间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5]297号)和《吉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吉科发人才[2019]220号)相关要求,省科技厅开展了2022年度吉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大学科技园的考核评价工作。通过自我评价、专家评审、厅务会审议,确定37家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大学科技园被评为优秀(A类),45家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大学科技园被评为良好(B类),32家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大学科技园被评为合格(C类),18家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大学科技园被评为不合格(D类)。1家停止运营(名单详见附件)。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精准对照《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十四五”发展规划》要求,加强对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指导和支持。各科技企业孵化器要认真总结经验,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服务能力,不断完善创新创业生态,加快推动我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快速成长。

  附件:2022年度吉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大学科技园考核评价结果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10月13日      

附件:

附件:2022年度吉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大学科技园考核评价结果.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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