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 积极推动15个单位共建知识产权侵权信用联合监管机制热点资讯

钻瓜导读: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市监局、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共15个单位,共同签署《关于对侵犯知识产权严重失信行为加强信用监管工作的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合作备忘录》),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参与联合监管的单位还有:省检察院、工信厅、公安厅、财政厅、人社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旅厅、版权局和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合作备忘录》在广东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下积极推动形成。

(来源: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市监局、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共15个单位,共同签署《关于对侵犯知识产权严重失信行为加强信用监管工作的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合作备忘录》),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参与联合监管的单位还有:省检察院、工信厅、公安厅、财政厅、人社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旅厅、版权局和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合作备忘录》在广东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下积极推动形成。

近年来,广东依法从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护航企业创新发展,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已呈下降趋势。数据显示,2023年,全省法院审结严重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03件,同比下降68.8%。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及《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等规定,遏制知识产权严重侵权行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省法院在联席会议机制下,联合相关成员单位,发起签署了《合作备忘录》。

被列入联合监管的“侵犯知识产权严重失信行为”包括:个人因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单位因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被判处15万元以上罚金的,单位犯罪中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为打破信息“壁垒”,广东高院每季度汇总严重失信行为主体信息,发布在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智能一体化平台上,包括犯罪主体的基本身份信息、裁判文书等。根据这些信息,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加强监管,比如省发改委将严重失信主体信息纳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指标,同时将相关失信信息纳入公共信用报告。严重侵犯知识产权的失信主体,将不得参与各类表彰奖励,不得申请各级政府财政性资金项目,且信用惩戒和监管实施3年,期满后才能解除。

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为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省法院组织相关单位召开研讨座谈会,协助备忘录文稿起草,积极推动建立知识产权侵权信用联合监管机制。根据《合作备忘录》,保护中心将继续发挥联席会议办公室协调服务作用,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加强与各参与单位的沟通联络,共同推动落实信用监管,不断优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为广东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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