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认定第二批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的通知政府政策

钻瓜导读:为全面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的若干意见》(国知发服字〔2019〕46号)、《关于新形势下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冀市监办〔2019〕209号)精神,落实《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实施办法》(国知办发服字〔2020〕46号)要求,加强全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建设,织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提升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便利性和可及性,省局组织开展了第二批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认定工作。

(来源: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认定第二批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其他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的若干意见》(国知发服字〔2019〕46号)、《关于新形势下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冀市监办〔2019〕209号)精神,落实《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实施办法》(国知办发服字〔2020〕46号)要求,加强全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建设,织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提升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便利性和可及性,省局组织开展了第二批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认定工作。经单位申报、各市推荐、组织评审、官网公示,省局决定认定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河北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河北北方学院、廊坊师范学院、衡水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6家单位为河北省第二批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

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所在地市局要大力支持网点建设工作,加大对网点指导和管理力度,加强沟通,协同推动,不断将网点建设推向深入。要充分发挥网点作用,大力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工作,进一步丰富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的内容和形式,不断满足社会公众和创新创业主体日益多样化、差异化的知识产权信息需求,促进知识产权信息的共享开放和有效传播利用。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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