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在全市率先出台假冒专利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政府政策

钻瓜导读:日前,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滨海新区财政局联合印发《天津市滨海新区假冒专利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于2022年10月26 日正式施行。

(来源:天津市知识产权局)

为提高社会公众举报假冒专利行为的积极性,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氛围,严厉打击假冒专利行为,优化营商环境,日前,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滨海新区财政局联合印发《天津市滨海新区假冒专利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于2022年10月26 日正式施行。

《奖励办法》共规定五种假冒专利行为,设定奖励标准和奖励下限,明确3个奖励等级,举报奖励的具体金额为罚没款的5%、3%、1%,分别不低于2000、1000、500元;对无罚没款的案件,分别给予1000元、500元、300元奖励;社会公众协助查处假冒专利违法行为,提供有效证据或重要证据线索的,可给予300元奖励。特别规定了违法主体内部人员举报的,可按本条规定奖励标准的2倍计算奖励金额。在举报查处结案后,对于符合本办法规定奖励条件的,会在15个工作日内告知举报人,由举报人申请启动奖励程序。

《奖励办法》是天津市内首次出台的专门针对假冒专利行为的举报奖励办法,是滨海新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重要举措,是对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财政部《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和《天津市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细化,有针对性地解决了假冒专利行为属实但又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的举报奖励问题,填补了假冒专利行为举报奖励实施依据方面的空白,为依法有效实施假冒专利举报奖励提供依据和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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