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对介休绵芪等9个产品予以地理标志产品认定的公告(第588号)政府政策

钻瓜导读: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4年4月19日发布第五七七号公告,对介休绵芪、龙江小米、大圩葡萄、颍上大米、黟山石墨茶(黟县石墨茶)、金溪蜜梨、安化小籽花生、中江柚、横山大明绿豆等9个产品予以初步认定,公告期满无异议。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对介休绵芪等9个产品予以地理标志产品认定的公告(第588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五八八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4年4月19日发布第五七七号公告,对介休绵芪、龙江小米、大圩葡萄、颍上大米、黟山石墨茶(黟县石墨茶)、金溪蜜梨、安化小籽花生、中江柚、横山大明绿豆等9个产品予以初步认定,公告期满无异议。

自2024年6月20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上述产品予以地理标志产品认定,并实施保护。

特此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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