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含有二苯醚类化合物的草甘膦除草组合物无效
申请号: | 00102442.6 | 申请日: | 2000-02-22 |
公开(公告)号: | CN1263707A | 公开(公告)日: | 2000-08-23 |
发明(设计)人: | 吴华龙 | 申请(专利权)人: | 吴华龙 |
主分类号: | A01N57/12 | 分类号: | A01N57/12;A01N31/14 |
代理公司: | 浙江省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吴巧玲 |
地址: | 311100***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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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含有 二苯醚类 化合物 草甘膦 除草 组合 | ||
1、一种含有二苯醚类化合物的草甘膦除草组合物,含有草甘膦或草甘膦异丙胺盐成分,其特征在于它还含有二苯醚类化合物,其重量百分比为99∶1~1∶99。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含有二苯醚类化合物的草甘膦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二苯醚类化合物为乙羧氟草醚、乙氧醚、氟磺胺草醚、三氟羧草醚、乳氟禾草灵氟酯肟草醚等化合物中的任选一种至两种。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含有二苯醚类化合物的草甘膦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该除草组合物的剂型是可溶性粉剂,或是水分散性颗粒剂,或是水乳剂,或是水剂,或是可湿性粉剂,或是片剂,剂型中除草组合物的草甘膦、二苯醚类化合物的含量,按纯原药重量计为10%~80%,其余为助剂、填料或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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