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带有一体的背带保持装置的照相机壳体无效
申请号: | 00104330.7 | 申请日: | 2000-03-17 |
公开(公告)号: | CN1267840A | 公开(公告)日: | 2000-09-27 |
发明(设计)人: | J·A·所罗门 | 申请(专利权)人: | 伊斯曼柯达公司 |
主分类号: | G03B17/02 | 分类号: | G03B17/02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曾祥凌,黄力行 |
地址: | 美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带有 一体 背带 保持 装置 照相机 壳体 | ||
本发明通常涉及摄影领域,具体说涉及一次性使用照相机之类的照相机。更具体说,本发明涉及带有一体的背带保持装置的照相机壳体。
通常称为一次性使用照相机的合为一体的胶片和照相机是周知的。一次性照相机是一种简单的取景-拍摄型照相机,包括一个不透明的塑料主体,该主体在胶片容纳室中支承一传统胶片暗盒,一从该胶片暗盒预先卷绕在胶片供给室中的一胶片卷取轴上的未曝光胶片卷,一定焦镜头,一胶片计量机构,带有一可转动地支承的与胶片条啮合的计量链轮,一可用手转动的胶片卷绕手轮,可转动地与胶片暗盒内的胶片轴啮合,一单片快门,一可用手按压的快门释放键,一可转动的格计数器,用于指示胶片条上曝光的数目,一具有前、后取景镜头的直视取景器,以及某些型号中的闪光灯。一对不透明塑料前、后盖将主体夹在它们之间以构成这个照相机。后盖连接于主体和/或前盖,使得主体是不透光的。一装饰性硬纸板外壳或者标签至少部分地覆盖该照相机且具有用于摄影镜头的相应的孔。
在用一次性使用的相机拍摄了各照片后,摄影者沿胶片卷绕方向手动地转动手轮,以同样地转动胶片暗盒内的胶片卷轴。这样就将胶片条的一个已曝光的格卷入暗盒。略大于一格之宽度的胶片条的重绕运动转动了与胶片条啮合的计量链轮,以将格计数器减小到下一个低数设定并摆动一计量杆而与手轮啮合,以防手轮进一步手动转动。手动地按压快门释放键以摄取另一画面就使计量杆摆动而脱离手轮,从而允许重新转动手轮。当胶片上最大数目的格曝光完毕,胶片就被完全卷入暗盒,一次性相机就被交给照片冲印商,后者将外壳撕离相机单元,使后盖与主体分离,并从暗盒容纳室取出带有已曝光胶片的暗盒。然后他从暗盒中取出已曝光胶片以显影负片并为顾客制备相片。至少一部分已用过的相机部分可再循环,即重新利用,以重新制造相机。
一次性相机一般不包括任何背带,如腰带。
由于一次性相机较小,将一背带如腰带连接于相机是有利的,以便保持相机。但是,将各种背带固定在相机上的已知保持装置一般都从相机的一端凸出。这样通过在相机一端处的凸起就有效增加了相机的尺寸。
根据本发明,一照相机壳体的外盖,其特征在于它具有:
一端部,该端部被均匀地弯曲以便在轮廓上与单独一条非变化曲线相符;
一背带;和
在该端部上的用于所述背带的一贯通开口,它在所述开口上方留下了所述端部的一细长部分,其轮廓与所述非变化曲线相符,用作一个不从所述端部凸出的所述背带用保持部分。
更具体说,一照相机壳体包括一前盖和一后盖,其特征在于:
所述前盖和所述后盖具有相应的类似端部,所述端部被均匀地弯曲以便在轮廓上与类似的非变化曲线相符,并具有相应的凹入,所述凹入在所述端部向内延伸,以限定所述端部共用的一凹入表面;和
至少其中一个前盖和后盖的所述端部在该端部的凹入上方是连续,在轮廓上与所述非变化曲线相符,以形成一个背带保持部分,后者与所述单独一个凹入表面一起限定了一细长背带用的贯通开口。
图1是一分解透视图,示出了属于本发明一优选实施例的一次性相机;
图2是一次性相机的前分解透视图;
图3是已组装相机的前透视图;
图4是已组装相机的后透视图;
图5是已组装相机的端视图;
图6是一立视图,示出了一次性相机的前盖的一端;
图7是一立视图,示出了一次性相机的后盖的一端。
所公开的发明最好实施在一次性使用的照相机上。由于一次性使用的照相机的特征通常是已知的,所以下面的描述仅具体地涉及构成所公开实施例之部分或者与所公开实施例直接配合的部件。但应理解,其他部件可以取本领域技术人员已知的各种形式。
现在参照附图,图1-7示出了一个一次性使用的照相机,包括一塑料不透明主体12和一对适于将该主体容纳在其间的塑料不透明前、后盖14和16。当相互连接时,前、后盖14和16为主体12形成了一紧凑的照相机壳体。
正如所知,主体12有一朝后敞开的用于传统胶片暗盒20的暗盒容纳室18和一朝后敞开的胶片供给室,用于一可转动地支承的胶片供给卷轴24。在制造期间,将一胶片条26预先卷入一个位于胶片供给卷轴24上的未曝光胶片卷28。见图1,一向后敞开的后框架开口30位于暗盒容纳室18和胶片供给室22之间,用以曝光胶片条26的顺序的成象部分(格)。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伊斯曼柯达公司,未经伊斯曼柯达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00104330.7/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