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玻璃与金属的接合电子零件无效
申请号: | 00105372.8 | 申请日: | 2000-03-31 |
公开(公告)号: | CN1268492A | 公开(公告)日: | 2000-10-04 |
发明(设计)人: | 山上英雄 | 申请(专利权)人: | 富士电子工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C03C27/00 | 分类号: | C03C27/00;H01J9/02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张天安,温大鹏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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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玻璃 金属 接合 电子零件 | ||
1.一种玻璃与金属的接合电子零件,通过加热烧成使玻璃构件与金属构件相接的部分接合而使两者成为一体,其特征在于:
当与前述玻璃接合的前述金属构件的接合部分在30-500℃时的热膨胀系数不在该玻璃构件的热膨胀系数的70-130%的范围内时,将30-500℃时的热膨胀系数在前述玻璃构件的热膨胀系数的70-130%的范围内的金属的接合辅助构件固定在同该玻璃构件接合的前述金属构件的接合部的规定部位上,在通过加热烧成进行接合时,由于前述接合部分的热膨胀系数的差值减小,防止了在前述玻璃构件上发生裂纹。
2.一种玻璃与金属的接合电子零件,通过加热烧成将多个金属构件与玻璃构件接合而成为一体,其特征在于:
当与前述玻璃接合的前述金属构件的接合部分在30-500℃时的热膨胀系数不在该玻璃构件的热膨胀系数的70-130%的范围内时,将30-500℃时的热膨胀系数在前述玻璃构件的热膨胀系数的70-130%的范围内的金属的接合辅助构件固定在同该玻璃构件接合的前述金属构件的接合部的规定部位上,在通过加热烧成进行接合时,由于前述接合部分的热膨胀系数的差值减小,防止了在前述玻璃构件上发生裂纹。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玻璃与金属的接合电子零件,其特征在于:
前述玻璃构件的材质在30-500℃时的热膨胀系数为4.5-6.0×10-6/℃,前述金属构件的材质为Fe-42%Ni合金,前述金属板的材质为科瓦铁镍钴合金(Fe-29%Ni-17%Co)。
4.如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玻璃与金属的接合电子零件,其特征在于:
前述玻璃与金属的接合电子零件是电子管用电子枪。
5.一种玻璃与金属的接合电子零件,通过加热烧成使玻璃构件与金属构件相接的部分接合而使两者成为一体,其特征在于:
为了正确地保持前述金属构件问的尺寸形状,在该金属构件的间隙部分内配置隔垫。
6.如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玻璃与金属的接合电子零件,其特征在于:
为了正确地保持前述金属构件间的尺寸形状,在该金属构件的间隙部分内配置隔垫。
7.一种玻璃与金属的接合电子零件,通过热烧成使玻璃构件与金属构件相接的部分接合而使两者成为一体,其特征在于:
在玻璃的加热烧成时,为了不使玻璃附着于金属构件中不需要的部分上,在该玻璃构件与该金属构件的间隙部分内配置遮蔽构件。
8.如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玻璃与金属的接合电子零件,其特征在于:在玻璃的加热烧成时,为了不使玻璃附着于金属构件中不需要的部分上,在该玻璃构件与该金属构件的间隙部分内配置遮蔽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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