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治疗骨伤的药无效
申请号: | 00109846.2 | 申请日: | 2000-07-11 |
公开(公告)号: | CN1333025A | 公开(公告)日: | 2002-01-30 |
发明(设计)人: | 李鹏;李献芳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鹏;李献芳 |
主分类号: | A61K35/78 | 分类号: | A61K35/78;A61P19/08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徐宁 |
地址: | 055250 河北***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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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治疗 | ||
本发明涉及一种治疗骨伤的药物,特别是一种以中草药为原料制备的中药。
骨伤,特别是骨折为一种常见及多发病,可发生于各年龄阶段。中医治疗骨伤以“调理气血”占主导地位,并特别注重“血”。早在《内经》中就有‘血活则经脉流行,营复阴阳,筋骨劲强,关节清利’。历代医家用药多从“活血”着手,提出‘损伤一症,专从血论,内治之法,必须以活血化瘀为先,血不活则瘀不能去,瘀不去则骨不能接’。骨折本身再生能力强,用药的目的是为了帮助消肿止痛,因为骨伤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肿痛,骨折后来自骨髓中的血液及体液和软组织毛细血管破损渗出到组织中的血液,瘀积在骨折处及其周围,使之出现青紫肿胀,局部缺血、缺氧,影响骨折的愈合,比如,上肢肘部骨折会影响到手,使手出现明显的肿胀;大腿或膝部骨折会影响到小腿或脚,所以治骨折所用药物,大多是活血化瘀的。目前,治疗骨折的药物很多,既有中药,也有西药,有外用药,也有内用药,但是如何进一步缩短疗程,减轻伤者的痛苦,是众医家所一直致力于的事业。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疗效确切的治疗骨伤的中药。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取以下设计方案:一种治疗骨伤的药物,它是由包括下述重量份数比的原料配方,按常规方法制成的药剂:血瘀碳 10-15 牛角油 10-50 土元 10-50藏红花 10-50 赤芍 10-64 当归 10-32桃仁 10-32 乳香 3-25 没药 25-50川芎 6-50 续断 10-32 血竭 10-48艾叶 10-50 益母草 10-50 刘寄奴 10-32丹参 9-50 川牛夕 10-50 透骨草 10-50伸筋草 10-50 麝香 0.5-1 制自然铜 10-50银花 15-50 公英 15-50 连翘 15-50柴胡 15-50 元胡 15-50 骨碎补 10-50制马钱子 10-50 穿山甲 10-30 地龙 10-50冰片 0.5-10 白芷 6-32 生地 10-50黄芩 10-50 木香 10-50 砂仁 10-50木瓜 10-50 杜仲 10-50 独活 10-50龙骨 10-50 麻黄 10-50
为了增加疗效,它的配方中还包括下列重量份数比的组分:地丁 15-30 栀子 10-32 熟地 10-32菊花 10-50 丹皮 3-15 黄柏 15-32公丁香 15-32 皂刺 15-30 生大黄 3-15羌活 15-32 苏木 10-48 厚朴 15-32香附 15-32 山芋肉 15-40 无名异 15-50菟丝子 10-20 木别子 10-20 干地黄 10-20下窟乌 10-20
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基于祖国医学对骨伤的伤病认识和治疗原则,参考现代药理研究成就,筛选出活血化瘀、促进吸收的中草药物合理配伍,能够改善局部组织细胞缺血缺氧,改善微循环,对促进骨伤特别是骨折的愈合具有显著的作用。在用本药治疗的五千多个病例中,有效率达100%,治愈率达98%。本发明选择了两组年龄相仿的各年龄组(分为老、中、青、幼)的病例各10名,一组用本发明的药物,另一组按常规进行治疗,结果经统计学计算后表明,试验组较对照组有显著差异。如青少年下肢小腿胫腓骨延长手术,最长可延长7.8厘米,试验组平均5个月达到骨性愈合,对照组平均4个月达到骨性愈合。普通骨折中,青年和幼年试验组较对照组骨性愈合平均快三分之一的时间,中年和老年试验组较对照组骨性愈合平均快四分之一(试验中的愈合程度等均以X光片为标准)。
本发明的药物各组分均为常见中草药,成本低,在减轻了患者病痛的同时,还降低了患者的经济负担。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
实施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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