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布洛芬颗粒剂的生产方法无效
申请号: | 00110598.1 | 申请日: | 2000-06-28 |
公开(公告)号: | CN1330920A | 公开(公告)日: | 2002-01-16 |
发明(设计)人: | 隋艳君;苏东方;王慧;李春丽 | 申请(专利权)人: | 哈尔滨中药三厂 |
主分类号: | A61K9/16 | 分类号: | A61K9/16;A61K31/19 |
代理公司: | 黑龙江省专利服务中心 | 代理人: | 李长春 |
地址: | 150040 黑龙*** | 国省代码: | 黑龙江;2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布洛芬 颗粒 生产 方法 | ||
本发明涉及一种药物剂型,特别是一种布洛芬颗粒剂药物的生产方法。
目前,药学工作者熟知,就退热剂而言,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的跨越,产生了三代具有代表性的药品,其中第一代解热镇痛剂主要是非那西丁、安乃近、氨基比林及各种复合制剂,上述药品临床使用时间较长,具有严重的毒副作用,德国和日本等国家相继于1981—1982年已停止使用或取消生产。第二代解热镇痛药,以阿斯匹林和扑热息痛为主要成份。其中阿斯匹林在临床上虽已应用90多年,对于解热镇痛、抗风湿、预防心脏卒死和白内障等疾病均有较好的疗效,但近几年也发现其毒副作用,尤其是用于儿童。1963年澳大利亚小儿病理家Reve博士报道了小儿服用阿斯匹林药物能引起致命的疾病——Reves综合症(Rs),即急性脑水肿肝脂肪变性综合症,一般常发生在流感或水痘等病毒性传染病中,使用阿斯匹林之后的一周内,一旦发生死亡率很高可达32%,因此,美国、澳大利亚、新加坡和意大利等国家卫生部门规定,发热儿童和青少年禁止服用阿斯匹林。近几年国内外也相继报道口服剂量,常规量和过量的扑热息痛药物对肝、肾、血液系统心脏及神经系统毒副作用,三岁以下儿童不易使用。经药物学家精心研制,推出了以布洛芬为有效成份的药物制剂相继问世,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于1996年11月20日公开了我厂研制的布洛芬颗粒剂解热药物可用于儿童服用,解热作用力强,无不良反应,然而,上述布洛芬颗粒剂的解热药物生产工艺在生产的成品中会产生大量细粉,幼儿服用时刺激咽喉,不利于吞咽服用等弊端。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配方合理,工艺简便,便于儿童服用,具有解热镇痛作用的布洛芬颗粒剂的生产方法。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是:a、将布洛芬、糊精、蔗糖三种组分分别过40目筛;b、将上述三种组分分别按20%、20%、60%重量百分比称重后,混合均匀;c、采用30%—50%乙醇制软材;d、再采用18目尼龙筛网制粒后在温度为35—40℃以下进行干燥处理;e、采用16目镀锌铁筛网整粒,再使用50目尼龙筛网除细粉;f、经化验合格,包装成袋。
本发明的优点是:
本发明的布洛芬颗粒剂配方合理,工艺简单,便于儿童服用,具有迅速平稳的解热镇痛作用,长期服用无毒副作用,本药物适应于解热镇痛消炎。特别适用于感染性(感冒、肺炎、支气管炎、扁桃体炎、脑炎、心肌炎、腮腺炎、肾炎、肠炎等),非感染性(大面积烧伤、风湿热、药物热、中暑、皮炎、脑出血、脑外伤等)疾病及手术后所致发热。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哈尔滨中药三厂,未经哈尔滨中药三厂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00110598.1/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沙苑子太极茶
- 下一篇:杞加饮品、口服液及其制备方法